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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界分与衔接-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04期

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界分与衔接

作者:裴成龙 字体:      

摘 要:我国正在修订的民法典合同法编中应同时保留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并根据债务人将来不履行可能性的大小对两者的适用范围进行划分。债务人明确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直接承担预期违约责任,同时债权(试读)...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