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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师职称评定-贺兰县志(上、下)

第三节 教师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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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规定,教师资格的认定依照《教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试读)...

贺兰县志(上、下)

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