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礼治思想自有其客观依附物,即封建的分封制和宗法制。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的变迁必然引起礼治形式与内容的变化[1],以至秦汉以后礼治始终未能真正抬头,始终只是“纸上之空文,或其影响所届,止限于少数特殊阶(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