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一日)
毛、周并告左、聂、徐、程:
甲、本日集朱、张、贺、任会商EZT3GaFZjEFdMWbH48CavA==,一致坚决主张打击胡敌,消灭二三个师,停止其追击。
乙、一方面军、三十一军、四军、二方面军,一致努(试读)...